從軍中退伍後,一次和在同一個軍中單位服務的同儕們去澎湖出遊。在澎湖,騎著摩托車旅遊,吹著海風,是一件寫意的事。遇上警察除外。其中一位同儕為著拉風,租了一部與眾不同的摩托車,結果就是他被抽查,也正巧他沒帶摩托車的駕駛執照。
台灣很多人因為身分證和駕照的號碼相同,許多人就只帶身分證出門,這就是舊時在台灣暱稱”騎身份證”的日子。一般警察也都很有人情味的放過(這是另一個故事了),不知為何,那天的那一位警察卻不肯通融,為了確認我的同儕會去繳交罰款,還把摩托車的車牌拆下。我們幫著求情,只得到冷冷一句”有帶駕照嗎?”,直接終結對話。等到大夥到警察局繳交罰款時,才恍然大悟沒有轉圜餘地的原因。
警察局桌上,孤零零的擺著兩面車牌,一張正屬於我們同儕的摩托車。看著這個情景,幾位同儕於是毫不留情的哄堂大笑。看來這位警察一天只需要兩張罰單,我們的同儕幫他把他需要的額度完成了,他就能回辦公室吹冷氣了,他無論如何都不能放過我們的同儕。
在美國,擁有一部哈雷機車,是許多騎士們的夢想。我的一位同事,購入了一部哈雷摩托車,還用心的購入配件,加上配色,全車的銀色光彩,格外拉風。這,也包括警察。一天同事們約著外出野餐,大家都到達好一陣子了,等到我們開始擔心他同事是否出事的時候,才看到同事灰頭土臉的出現。一下摩托車,無可奈何的說了一句”騎在車群中,居然會因為超速的理由,被拉出車群開罰單”。同事當然試著詢問為何只有他被單獨拉出開罰單,結果得到一句”因為你的摩托車刺眼”,直接結束對話。
有時,太引人矚目不見得是一件好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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